关于举办“12369”环保举报数据联网对接工作培训班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:
为切实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,进一步整合“12369”举报受理渠道,推进举报数据联网,提高受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我部决定举办“12369”环保举报数据联网对接工作培训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16年10月18日(10月17日报到,10月19日中午前返程)。
二、培训地点
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(河南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8号)。
三、培训对象
各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(局)举报热线工作负责人各1名,地市级环境保护局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各1名(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四、培训内容
全国环保举报联网对接方案介绍;联网对接工作实际操作培训及工作要求;“12369”环保举报管理平台使用培训;地方经验交流等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参训学员自带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。
(二)各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(局)负责组织本地区参训人员统一报名。请于2016年10月12日前将报名表(见附件2)传真至我部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。
(三)参训学员培训费(含食宿费)由我部承担,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。
(四)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,请参训学员自行前往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(一)环境保护部应急中心 周睿、王丽艳
电话:(010)66556487、13311252166
传真:(010)66556484
(二)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 贺海
电话:15238356465
附件:1.培训名额分配表
2.培训班报名表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
2016年10月8日
附件1
培训名额分配表
地区 |
名额 |
地区 |
名额 |
地区 |
名额 |
地区 |
名额 |
北京 |
2 |
天津 |
5 |
河北 |
12 |
山西 |
1 |
内蒙古 |
1 |
辽宁 |
1 |
吉林 |
2 |
黑龙江 |
1 |
上海 |
5 |
江苏 |
14 |
浙江 |
12 |
安徽 |
17 |
福建 |
1 |
江西 |
1 |
山东 |
18 |
河南 |
1 |
湖北 |
1 |
湖南 |
1 |
广东 |
1 |
广西 |
15 |
海南 |
5 |
重庆 |
8 |
四川 |
22 |
贵州 |
1 |
云南 |
17 |
西藏 |
1 |
陕西 |
12 |
甘肃 |
1 |
青海 |
1 |
宁夏 |
6 |
新疆 |
1 |
兵团 |
1 |